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基金的实际操作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状况,并按照《东方汇智-泰富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资产管理人决定向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预分配:
截止至2015年12月17日,“东方汇智-泰富新三板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投向的嘉兴信业博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1484元。本资产管理人在收到有限合伙企业分红款项后两个工作日向资产委托人进行收益预分配,分配金额为资产委托人原始委托资产金额的10%。
特此公告。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