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网入口
客户服务
2025金融教育宣传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640 (3).jpg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对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金融机构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二是对于投资型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三是对于保险产品,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相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还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监管措施、进行行政处罚。 

       印发《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全面加强适当性管理,有效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郑重声明上述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本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联系本站,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删除。

【免责声明】本文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东方汇智力求该宣传内容的准确可靠,但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使用本文涉及内容所引发的或可能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版权所有: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栋12层1201室   邮编:100033
粤ICP备15067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