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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汇智-系数进取3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投建信系数量化对冲分级1号变更业绩报酬计提方式的通知


 

尊敬的委托人,

东方汇智-系数进取3号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建信系数量化对冲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建信系数量化对冲分级1号的业绩报酬原计提方式为:

2)投资顾问业绩报酬

若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日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高于1,则在终止日以二者差额为基数计提本计划的业绩报酬。

业绩报酬=MAXr-10)×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资产管理计划总份额×20%

r为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日的份额净值,是未扣除投资顾问业绩报酬前的资产计划份额净值;

投资顾问业绩报酬在计划终止日计提,在计划终止日后,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从委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投资顾问的指定账户。

现变更为:

2)投资顾问业绩报酬

①业绩报酬的计提

业绩报酬仅于资产管理计划终止财产清算完毕时方可计提;

②业绩报酬的计算基础

本计划仅对“未扣除当日应计提业绩报酬的进取级累计份额净值”高于1.05元部分计提业绩报酬。

③业绩报酬的计算公式

计提日当日应计提业绩报酬=(X1.05)×20%×N

其中:

X为计提日当日未扣除当日应计提业绩报酬的进取级累计份额净值;

N为计提日当日因分红、分配等因素导致计划单位份数变化之前的进取级份额总数。

④业绩报酬的支付

业绩报酬由资产管理人负责计算,资产托管人不承担复核义务,资产管理人向资产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资产托管人将业绩报酬一次性支付给投资顾问。”

 

以上变更对东方汇智-系数进取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特此公告。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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