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根据《东方汇智-久期季稳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编号:DFHZ-B2015369-001)第十条第(八)款规定:
“(八)业绩比较基准:本计划投资业绩比较基准R由资产管理人于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期及各分红基准日前于资产管理人官方网站或其他委托人认可的方式公告。”
我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特此告知各位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东方汇智-久期季稳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业绩比较基准R将自2016年4月开放日结束后(即2016年4月16日开始的投资运作期间)由年化5.8%调整为年化4.5%。
本计划将于近期开放参与与退出,赎回申请期为2016年4月6日-7日,申购申请期为2016年4月8日-14日,开放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资产委托人可根据自身投资需求,依照本计划代理销售机构预约机制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本计划。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