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的“东方汇智春华二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计划”)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初始销售,截至2015年4月29日,初始销售已顺利结束。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验资(验资报告编号【亚会(京)验字(2015)013号】),参与资金全部划入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有效认购资金为人民币373,152,000.00元。按照每份资产管理计划单位面值1.00元计算,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募集的实收资金合计人民币373,152,000.00元,共折算成计划份额373,152,000.00份。有效认购户数为13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等相关协议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5年5月6日成立。自成立日起,资产管理人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该资产管理计划。
特此公告。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