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本计划投资于信业博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信业博济”或“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信业宏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依照相关规定,披露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的月度报告。
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